机构设置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、政策,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严格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、《政府会计制度-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和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,严肃财经纪律,规范财务管理。

二、坚持勤俭办学方针,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,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,国家、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。

三、组织编制年度预算草案,对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审定,提交学院办公会审定后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厅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指标,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,合理编制学校年度收支预算,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。

四、认真、及时、准确做好财务收支核算,会计账簿的登记和会计凭证装订保管等工作,及时、准确填制会计报表。

五、负责布置年度内预算申报工作,编制年度综合财务计划,监督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和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
六、按照学院职能部门审定的标准和范围,办理工资、福利费、课时酬金、劳务费、学生奖助学金、困难补助、补贴等发放工作。

七、负责统一管理校内各类收费工作,严格执行各种收费标准。制定校内收费管理办法,签发校内各种收费票据。

八、科学配置学院资源,增收节支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加强资产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,规范学校经济秩序。

九、配合纪检监审部门了解和检查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、资金使用、财产管理和财务制度、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,并接受纪检审部门的检查监督。

十、加强财务人员的政治学习和财务专业知识培训,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。

十一、及时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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